高检院与教育部共同开展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工作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教育部2005年8月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共同从以下方面加强了教育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一是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党纪国法的教化功能,促进依法治教和廉洁从教。
   二是围绕教育系统易发、多发职务犯罪的重点岗位、环节和部位开展预防工作。当前,主要针对图书教材和设备采购、基建工程、招生录取以及内部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和环节,研究制定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的办法措施,努力从源头做好防范。
   三是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发生在教育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有效遏制教育系统某些环节和部位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势头。
   四是针对查办的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深入研究犯罪心理形成轨迹和发案原因、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对策。协助发案单位健全内控机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