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屯留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按照“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精神,建立在县委统一领导下专门预防和系统预防,检察机关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特作如下决定:

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原则

1、坚持党委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立和坚持正确的预防职务犯罪指导思想,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反对腐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做到与时俱进。在工作中要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实践。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变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措施,不断丰富和发展预防理论,推动预防工作取得新成效。

3、服务发展大局。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及时确定和调整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思路和措施,研究解决妨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4、创新工作机制。通过创新体制、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寓于各项措施之中,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来预防职务犯罪。

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措施

1、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经常性地对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牢记“两个务必”,经受住各种考验。

2、加强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以及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用人透明度;要加强行政审批的管理和监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加强对社会团体和行业组织的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以及“收支两条线”等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快完善行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真正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

3、加强监督和制约,有效防止职务犯罪。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凡属重大决策,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要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门权力行使的监督,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案件发生。

4、加强预防指导,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检察机关在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同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全县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等有关文件,负责联系会议工作,及时分析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和规律,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预防对策和措施,经常总结推广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经验。

三、预防职务犯罪中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各职能部门要在发挥本部门、本系统中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主体作用的同时,确保在本部门、本系统各项预防措施落实的基础上,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好权力所及范围内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1、纪检、监察部门要继续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预防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宣传,发现有职务犯罪线索的及时移送相关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2、组织、人事部门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为对各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必要时可采取一票否决制。同时,要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党政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之中,在县委党校开设预防职务犯罪课程。

3、宣传部门负责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宣传报道,在报纸上设立预防职务犯罪专版,在新闻媒体进行预防公益广告宣传。

4、政法各部门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要加强协调配合。政法委负责对政法干警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定期对政法干警进行法制教育和专门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能力。法院、公安局在审判、侦查案件过程中发现职务犯罪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向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组办公室通报。司法局负责在全县范围内做好普法的同时,要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工作。

5、城建部门负责建筑行业,包括县政工程及重大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进行重大工程项目审批和招投标过程中及时与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组办公室联系,共同进行审批和招标过程中的预防工作。

6、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财务监督,认真贯彻《会计法》,健全会计制度,严格党政机关等单位的“收支两条线”,杜绝“小金库”。完善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问题或问题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财政重大资金拨付、使用监督等方面要及时与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组办公室联系,共同预防在财政重大资金拨付,使用方面的职务犯罪的发生。

7、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县政工程和国企产品的质量检测和监督,注重发现掩盖在“质次价高”背后的职务犯罪。

8、经贸、国资部门负责国有企业改革、兼并破产、资产重组过程中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于涉及国有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等重大事项,要及时通知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组办公室,共同预防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行为。

9、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把预防教育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培训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10、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不断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加强医药购销领域的监督管理,预防医药采购背后的职务犯罪。

11、安全监察部门,在做好安全监督的同时,对安全渎职行为要及时与预防职务犯罪领导组办公室联系,对因渎职行为酿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案例,要举一反三,在全县进行安全警示教育。

12、农业管理部门要教育本系统的行政执法人员,加强责任心,严查坑农害农的假冒伪劣农资,严防因渎职行为造成坑农事件。

 13、计划等其他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做到防微杜渐,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14、县检察院具体负责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以及在屯留条管单位联系机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重点预防、专项预防和个案预防,对政府集中采购环节和招投标等专项及重大工程实行全程跟踪监督预防;在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注意分析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从根源上查找问题,针对管理、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漏洞,适时提出预防对策,促进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及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责、勤政廉洁,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

四、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制度

1、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组织协调制度。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机关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预防合力,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增强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2、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信息资料管理制度。各执法执纪部门之间要对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和预防信息进行互相通报和情况反馈,做到预防资源共享。

3、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报告制度。定期总结预防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分析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开展预防工作情况,及时向县委报告。

4、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经费保障制度。要切实保障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需的经费,为预防职务犯罪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推动预防工作顺利开展。